民國
88
年
8
月
8
日成立
內政部社字
8838358
號
協商:
61,411
件 / 更生:
26,544
件 / 清算:
3,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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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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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更生流程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在於使陷於經濟上困境之民眾,透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司法程序解決債務,重建個人經濟立足於社會,避免債務越滾越大身陷債務監獄,永遠成為債務人。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流程圖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提出更生/清算聲請)
聲請更生/清算應備相關資料
依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地法院提出更生/清算
裁定更生
陳報/補正
証明文件
不符合
更生駁回
提出6-8年更生計畫
載定清算
清算債務人財產
可決計劃
遵守規定
隱匿財產或奢華生活
履行更生計畫
免責
不免責
免責
債務不必再償還
復權
可正常生活
不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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