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88
年
8
月
8
日成立
內政部社字
8838358
號
協商:
61,411
件 / 更生:
26,544
件 / 清算:
3,471
件
造訪人次:
0007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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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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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協商流程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在於使陷於經濟上困境之民眾,透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司法程序解決債務,重建個人經濟立足於社會,避免債務越滾越大身陷債務監獄,永遠成為債務人。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流程圖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提出債務協商聲請)
依銀行公司表格填寫
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書面請求
協商成立
開始協商
協商不成立
製作協議清償方案
並
簽名
協商不成立時應取得證明書
自請求協商之翌日起
逾30日
不開始協商或自開始協商之翌日起
逾90日
協商不成立時視同
協商不成立
送交法院審核
向法院聲請更生
協商應注意事項:
依照銀行公會公布申請表格填寫。
確實提出每月能力還款金額及方式。
收入扣除合理之生活必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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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生 債務協商全國申訴信:
taishuo@taishuo.com.tw
/ 地址:台中市北屯區后庄北路207號 / 電話:04-2425-1666 / 傳真:04-2426-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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