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88
年
8
月
8
日成立
內政部社字
8838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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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整合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在於使陷於經濟上困境之民眾,透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司法程序解決債務,重建個人經濟立足於社會,避免債務越滾越大身陷債務監獄,永遠成為債務人。
當您遇有以下問題又不知如何保障權益,生活法律推廣協會,是您最佳的法律顧問
什麼是公示送達?
依民事訴訟法第一二十三條
送達是由法院書記官依職權為之行為(送達物為訴訟書狀《文書》)
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聲請公示送達:
1.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2.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3.於外國為送達,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條規定辦理而無效者。
4.駁回前項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
5.如無人為公示送達之聲請者,受訴法院得依取權命為公示送達。
6.原告或曾受送達之被告變更其送達之處所,而不向訴訟法院陳明命為公示送達。
該如何確保債權?
常見的確保債權方式,便是假扣押。
所謂假扣押,是「在債權人尚未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前,便可向法院聲請先對債務人的財產在債權金額的範圍內進行查封,
藉以防止債務人脫產」,不過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債權人必須先向法院釋明確實有假扣押的必要,也就是如果不對債
務人的財產進行假扣押,日後會有不能強制執行或有難以執行的可能性,債權人亦可以提供擔保金的方式來代替釋明,請
求法院准許假扣押,原則上法院係以請求金額的三分之一核定擔保金,准許債權人假扣押,須注意的是,依據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債權人必須在收到法院裁定准許假扣押後的三十天內向法院繳交擔保金,並聲請對債務人
的財產實施假扣押執行,否則超過三十天便不得聲請執行。至於假扣押的效果,便是債務人無法處分被查封的財產,俟債
權人取得勝訴確定判決之後,便可向法院聲請直接將已被查封的財產拍賣取償。
支付命令如何申請?
支付命令狀範例文件,可在本網站的「訴狀下載」頁面中找到,請先至該頁面中下載。
.支付命令的意義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請求,如果是請求給付一定數量的金錢(如新台幣壹拾萬元)、可代替物(如上等蓬萊米壹佰公斤)或
有價證券(如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一千股的股票),可請求法院對債務人發支付命
令,督促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二十日內,向債權人清償並賠償程序費用。此種請求方法較訴訟程序簡便、迅速、省費
且其效果與確定判決相同。
.聲請支付命令的方法
一.使用司法狀紙,繕寫支付命令聲請狀。
二.聲請狀內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1.雙方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姓名、住所。
2.請求的標的及其數量。
3.請求的原因及事實。 其有對待給付者,已履行之情形。
4.表明請求發給支付命令。
5.法院(應向債務人住所地、法人主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聲請 )。
三.應按債務人人數附具聲請狀繕本。
四.每件應繳聲請費新台幣壹仟元。
五.如果債權人應為對待給付尚未履行或須外國為送達或依公示送達時,不得聲請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的效力
一.支付命令應送達給債務人,如果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給債務人時,支付命令失其效力。
二.債務人接到支付命令後,可在二十日內向發支付命令的法院,不附理由提出異議。此時,法院即按起
訴或聲請調解處理。
三.債務人如不於前述二十日內提出異議,該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即如債務人不為清償,債
權人可憑該支付命令及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 ,以滿足其債權。
.支付命令之聲請為專屬管轄,其管轄法院分述如下:
一.債務人為自然人者,由債務人住所之法院管轄;債務人住所地之法院不能行使職權者,由其居所地之
法院管轄。債務人在中華民國現無住所或其住所不明者,由其在中華民國之居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二.債務人為公法人者,由其公務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三.債務人為私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者,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四.債務人為外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者,由其在中華民國之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五.債務人為設有事務所或營業所之人,關於其事務所或營業所之業務聲請發支命令者,由該事務所或營
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六.債務人為多數,而其住所不在同一法院管轄區域內,應分別依上開一至五之規定,由各債務人所在地
之法院管轄。
收到支付命令,我需要出庭嗎?
收到支付命令,該如何提出異議?
法院支付命令上最後寫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是支付命令的作成日,但異議要從支付命令送達日開始計算,於20日
內提出,不是支付命令的作成日開始計算,所以收受支付命令的日期很重要,關係提出之異議是否合法,支付命令上的債
務人姓名是誰,那就是誰去異議,如未異議,支付命令就會確定!
異議主要是使支付命令無法確定,否則,爭執實體問題已無意義,因為強制執行即將開啟,執行法院會查扣債務人名下的
財產(包含存款、房屋或土地)。
如果異議合法,民事法院會通知開庭,或是先進入調解程序,由調解委員先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立,還是回到訴訟上,
債務人會變被告,債權人會變原告,爭執的實體問題可在訴訟上提出,由法院實質審理原告有無理由,所以異議狀上對於
實體問題不用翔實記載。
不動產,汽車,機車會被查扣嗎?
房屋被法院查封後,可以自己賣嗎?
當然可以,不過,因為有「查封債權」,所以要先確認,房子賣掉的金額要足夠處理下面的費用:
1.法院執行費用。
2.房貸銀行欠款總額( 包括房貸、信貸、信用卡… )。
3.聲請執行銀行的欠款總額。
另外,一定要趕在『法院拍定』之前賣出。
家裡生活用品,會被查扣嗎?
房屋在法院拍定後,多久需搬離?
房子被拍賣後,到法院「點交」前,還是可以暫時居住的。並不是一被「查封」就不能住了。因為在這段期間,房子還是
屬於債務人的,債務人當然可以使用 ( 甚至在拍定前還可以交給仲介處理房產 )。
建議欠款人,在點交前,可以暫時居住在查封的房子內,以減低到外面租屋的費用。
有那些情況會扣薪?
當債務人擁有正當的工作時,債權人便可向法院提出強制扣薪的申請。
萬一扣薪會扣多少?
為了顧及債務人生存所必要之維持及債權人之利益,故現行實務之作法,原則上是在債務人薪資三分之一範圍內予以扣押
法院能保全我那些財產?
無能力繳款後會接到那些通知?
無力繳款後,債權銀行若發動法律程序,其所需要的程序及時間大致如下:
ㄧ、支付命令:
銀行聲請:有的銀行是一欠繳便發動,有的銀行是在欠款人被信用管制後 發動。(所以會有1~3個月的差異)
法院處理:最快約10天。
命令確定:欠款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要是在20天內不提出異議便確定。
不異議=民事判決確定=承認債務 共計時間:至少30天(約一個月)。
二、民事起訴:
銀行聲請:同上。
法院處理:最快約10天。
開庭通知:法院寄傳票給欠款人,通知到開庭的時間至少在15天以上。
開庭審理:要是沒有問題當天便會結案(辯論終結)。
宣 判:結案後最快7日宣判。
判決確定:欠款人收到判決後要是在20天內不提出上訴便確定。
共計時間:至少52天(約二個月)。
三、本票裁定:
銀行聲請:同上。
法院處理:最快約10天。
命令確定:欠款人收到本票裁定後要是在10天內不提出抗告便確定。
不抗告=民事判決確定=承認債務
共計時間:至少20天(約一個月)。
四、拍賣抵押物裁定:(針對房貸案件)
銀行聲請:有的銀行是一欠繳便發動,有的銀行是在欠款人被信用管制後
發動。(所以會有1~3個月的差異)
法院處理:最快約10天。
裁定確定:欠款人收到裁定後要是在10天內不提出抗各便確定。
共計時間:至少20天(約ㄧ個月)。
變賣財產或家產算脫產嗎?有無侵害債權?
動產不動產,薪資已遭到查封或扣薪,該如何?
欠銀行信用卡、現金卡、信貸、民間、朋友債務都可以申請嗎?
申請消債條例,一定要有律師嗎?
負債多少才符合聲請更生程序?
聲請更生一定要協商嗎?
聲請更生一定會通過嗎?
申請更生要準備什麼東西﹐資料如何填寫嗎?
我債務關係很複雜,我自己沒有辦法整理相關資料,該如何進行程序?
我該如何敘明擬定我的還債計劃?
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債權人就不可以再對我提起訴訟,強制執行,扣薪是嗎?
欠我錢的人我要申報嗎?
我向法院申請更生或清算以後,利息和違約金要照算,照還嗎?
我唯一居住房屋需要交出,變現償還債權人嗎?
法院裁定免責後其他未還債務,債權人可以再向我要求還款嗎?
聲請更生或清算,會影響我自己或家人的信用嗎?
是不是申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對我查封扣薪都要停止?
我可以還其中一位債權人債務,其他債務再申請更生嗎?
聲請更生後,還可以出賣我自己的財產嗎?
法院裁定免責後其他未還債務,債權人可以再向我要求還款嗎?
為避免代辦公司將條例複雜化,造成債務越陷越深。全國有很多法律扶助及協助單位,當您不符法律扶助時,把債務交給最專業法律團隊提供您最即時、正確、便利、省錢的方式,讓債務更生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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